深圳借款糾紛律師:如何防范被告轉移財產
作者 admin瀏覽 發布時間 2019-07-01 16:21:46
當事人取得裁決后,可以通過裁判文書的強制執行效力,確保自己的權益得以實現。那么在訴訟過程中,被告有意轉移財產怎么辦?原告是不是就無法獲得應有的權益呢?下面一起和深圳法律顧問網來聽一下法官怎么說。
我已經向法院提起了訴訟,如何防范被告在訴訟期間惡意轉移財產呢?
您可以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為了更好的保護自身權益,甚至可以在起訴之前向法院申請訴前保全。
那訴前保全和訴中保全有什么區別呢?
保全提起時間不同:訴前保全是在立案前直接向立案庭提起;訴中保全是立案后向審判庭室提出。
提供擔保金的數額不同:訴前保全需提供訴求數額100%的擔保金;訴中保全不超過訴求數額的30%。
需要注意的是:申請訴前財產保全,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內應當依法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否則,人民法院應當解除保全。
我如果申請保全需要準備什么呢?
財產保全申請書(載明①申請人及被申請人的身份、送達地址、聯系方式;②請求保全事項、理由及保全數額;③明確保全財產線索)、為財產保全提供擔保以及交納保全費。
我可以保全被申請人的什么財產呢?
銀行賬戶、房產、車輛、股權等有價值的財產均可,但保全的數額不得超過案件訴求的數額。
除了提供擔保金之外我還能通過其他方式提供擔保嗎?
當然可以,主要有以下幾種擔保方式:
申請人擔保:①擔保金;②不動產(不動產價值不低于保全財產的價值,需提供評估報告及權屬證書,擔保時法院將先行對擔保不動產予以查封)。
第三人擔保:申請人可以使用第三人的財產進行保證擔保,第三人需要提交保證書,并附相關證據材料。
保險公司保函擔保:保險公司需要出具保函、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及身份證復印件等材料。
申請財產保全必須提供擔保嗎?
原則上申請財產保全必須提供擔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要求提供擔保:
追索贍養費、扶養費、撫育費、撫恤金、醫療費用、勞動報酬、工傷賠償、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的。
婚姻家庭糾紛案件中遭遇家庭暴力且經濟困難的。
人民檢察院提起的公益訴訟涉及損害賠償的。
因見義勇為遭受侵害請求損害賠償的。
案件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發生保全錯誤可能性較小的。
申請保全人為商業銀行、保險公司等具有獨立償付債務能力的金融機構及其分支機構。
我提出保全申請后,法院多長時間能保全完畢?
人民法院接收財產保全申請及擔保材料后,在5日內作出裁定,裁定進行保全措施的,在5日內開始執行,情況緊急的必須在48小時內作出裁定,保全措施應當立即開始執行。
申請財產保全后還有需要注意的事項嗎?
在發生需要解除財產保全事項的,申請人應當及時申請解除保全,否則應賠償被保全人因財產保全所遭受的損失。
保全期滿,申請續保的,應當在保全期滿前7日內向人民法院提出,逾期申請或者不申請的,自行承擔不能續保的法律后果。
若被申請人或第三人提供充分有效的擔保來請求解除保全,人民法院應當準許。
在法院判決之后,保全的財產如何處理呢?
法院判決原告敗訴時,敗訴方應當立即向法院申請解除財產保全,否則應賠償被保全人因財產保全所遭受的損失。
法院判決原告勝訴時:
- 果被告按照判決內容自動履行義務,原告應當立即向法院申請解除財產保全。